轮椅被视为医疗器械,因为它对功能障碍者或其他行走困难者提供了必要的代步和辅助功能,帮助他们改善行动能力,从而更好地参与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
轮椅的设计和使用旨在满足行动不便人士的特殊需求,无论是老年人、残疾人还是手术后需要康复的患者,轮椅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一种代步工具,还允许用户进行身体锻炼和参与社交活动,从而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融入感12。
此外,轮椅的分类包括手动轮椅和电动轮椅等,不同类型的轮椅适用于不同需求和身体状况的用户。例如,电动轮椅适用于需要更多辅助但又能从中获益的用户,而手动轮椅则更适合短途旅行或日常使用1。
轮椅的普及和使用,特别是在医疗机构如医院中,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医院共享轮椅作为一种新兴的服务模式,通过提供便捷的租赁服务,使得轮椅成为患者就医过程中的重要辅助工具3。
尽管轮椅主要适用于室内、庭院、人行道等环境的短途代步,属于医疗器械范畴,并且禁止在公共道路上行驶4,但其对于提升行动不便人士的生活质量和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电动轮椅属二类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破60亿
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2022年底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电动轮椅需求量逐年上涨,2021年中国电动轮椅需求量为175.19万台。中国电动轮椅市场规模总体呈现上涨态势,从2014年的19.39亿元上涨到2020年的62.83亿元。
7月13日,杨建龙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指出,根据中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电动轮椅属于活动辅助类医疗器械,具体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聚械是指对人体有较低风险,且需要进行一定的监管和管理的医疗器械。这类医疗器械的监管要求相对较低,但仍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其安全及有效性。”杨建龙表示。